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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次教学单位本科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1-11  来源:   点击量:
关于开展第三次教学单位本科教学工作
水平评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院、部教学工作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基础,教学单位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是学校迎评促建的重要建设工作。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根据评建工作的总体安排,学校决定进行第三次教学单位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通过此次评估,要更为广泛地调动起全校干部、教师和学生积极参与评建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各教学单位加强教学基本建设,进一步促进教学及其管理工作的规范化,进一步推进我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的全面提高。
   一、工作任务与安排
1.教学单位自评自查。各教学单位按照学校《教学单位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参考《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评建任务书》,对本单位2004/2005、2005/2006学年及本学期的教学工作状态进行自我评价,撰写自评报告,并准备相应佐证(背景)材料。各教学单位于2006年12月5日前,将自评报告(纸质材料7份、电子文档1份)报送学校评建办。
2.学校专家组评估检查。2006年12月11日至16日学校组织专家组深入到各教学单位,对照自评报告进行检查。评估检查包括听取自评汇报、听课、座谈、调阅材料等项工作,重点检查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等教学基本文件和各种教学档案,并通过对教师备课、讲授、作业、试卷、实验报告、实习报告、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重要教学资料的检查,评估教学单位的教学工作水平和状态,形成评估意见。
3.整改提高。各教学单位要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剖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提出整改计划,并立即着手实施。于2007年1月24日前将整改计划上报学校评建办。
二、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院、部领导班子要认真研究评估方案,切实把广大师生发动起来、组织起来,扎扎实实地开展自评工作。
2.各教学单位负责人汇报时间不超过30分钟。汇报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并客观、全面地反映教学工作水平和状态。
3.各教学单位应按照学校要求认真准备各级评估材料,积极配合专家组开展工作,要及时提交专家组要求调阅的材料,对于专家组提出的问题要给予详细的解答。
4.对于通过自评和专家组检查发现的问题,各教学单位要认真进行剖析,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计划,促进本单位评建工作的深入开展,推动教学工作水平的提高。
5.各职能部门要利用这次教学单位评估的机会,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和评建任务要求,充分收集、挖掘各教学单位评建工作成果,及时听取各教学单位意见,促进本部门评建工作水平的提高。学校将适时组织进行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评建工作专项评估。
附件1:吉林建筑工程学院教学单位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
附件2:专家现场检查要点
附件3:检查时间安排
附件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自评报告》、《自评汇报》(节选)参考范本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
                    200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