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院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学校《关于在全校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为扎实有效地推动在学院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全省正在开展的“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转变方式、科学发展”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学院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范围内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加强学院党的建设,推动学院事业科学发展。
二、主要目标
1.加强组织建设。优化党组织设置,创新党组织工作方式和活动内容,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充分发挥学院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2.切实提高党员素质。通过健全和完善制度,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工作,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和使命意识。在人才培养的实践和其它各项工作中,在为师生的服务中,党组织向党员提出有针对性的、可检验的要求并努力实践,促进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
3.推动学院事业科学发展。抓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任务落实,围绕学校“管理年”活动和2012年更名为大学的任务目标,科学制定“十二五”学院发展规划并实现良好开局,推动学院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总体目标是为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科技创新,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组织保证和政治保证。
三、基本内容
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学院级党委、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为基本内容。
(一)先进党组织的标准
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即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师生员工反映好(具体标准见附件)。
(二)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标准
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具体标准见附件)。
1.教职工党员“五带头”要体现在: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师生;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
2.学生党员“五带头”要体现在: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同学;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五带头”要求与优秀教职工党员的“五带头”要求相同,具体内涵有所不同。
四、活动主题
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时间为2010年4月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全过程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0年4月至2011年7月,活动的主题为“奋发图强,创新进取,迎接建党90周年”。
第二阶段:2011年7月至党的十八大召开,活动的主题为“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五、活动载体
创先争优活动要努力创新行之有效的活动载体,以利于组织引导党员参加到活动中来。要紧紧围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搞好教书育人、加强干部、教师队伍建设的工作重点,以开展“教学工作站排头、科研创新当骨干、服务社会作表率”活动为载体,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六、组织领导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加强学院党的建设的重要措施,学院党委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抓紧、抓实,取得成效。
学院党委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活动总体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郭忠义
副组长:郭丽华
成 员:尹朝、马晓华、许飞、陈及辛、于晨凌
七、工作要求
(一)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在学校召开创先争优活动动员大会后,学院党委在一周内完成本实施方案制定、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活动动员,做到全体党员、干部掌握活动的目的、标准、措施,并制定个人争优计划。
(二)创新方法,增强实效。要通过“争做育人标兵”、“争做成才表率”、“优秀党日”、“研讨论坛”、“社会实践”等多种活动形式,培养创先争优典范。同时,要采取向师生承诺、请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请群众推荐,个人向组织汇报争先创优计划实施情况等方式,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积极发现、总结、报告和推广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典型人物和事迹,通过广泛宣传,引导党员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争做优秀共产党员。
(四)注意考核,定期检查。党委要指定专人认真记载活动过程中的主要做法、实施效果、改进措施、党员参与情况等,加强对活动情况的日常考核,适时进行开展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并为评选表彰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提供依据。
(五)认真评选、大力表彰。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2011年“七一”前夕和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将分别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届时学院将在做好推荐工作的同时,开展好院内的评选表彰活动。
在整个创先争优活动中,学院将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对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工作组织不得力或不按照要求参加活动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改正。
附件: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标准
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标准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标准
1.先进分党委的标准:创建先进分党委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学校的各项决定,班子团结协调,务实进取,勤政廉洁,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成效明显。二是党员队伍好。认真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坚持不懈地抓好党员队伍建设,积极做好师生中入党积极分子的引导、教育和培养工作,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严格对党员的管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实际工作中得到充分发挥。三是工作机制好。积极创新党的基层组织设置方式和管理办法,具备有利于促进事业发展、开展党的活动、发挥党员作用的组织体系,基层组织制度健全,活动规范,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团体和统战工作优势。四是工作业绩好。积极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工作深入细致,能够做到党建工作与各项工作统筹兼顾,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紧紧围绕本单位的中心任务,组织带领广大师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成绩突出。五是群众反映好。党总支或分党委政治核心作用突出,党组织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师生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3.先进党支部的标准:创建先进党支部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能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并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班子健全团结,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清正廉洁,带头发挥表率作用,积极创新党支部工作形式,不断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加强党员教育,严格党员管理和监督,有计划地培养和教育入党积极分子,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党员中没有因违法违纪受处分现象,发展党员工作没有违反程序或出现不公等问题。三是工作机制好。党支部工作制度和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健全,组织生活正常,管理措施到位,模范坚持“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活动方式新颖,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得力,实效性强,党支部活动记录完整、规范。四是工作业绩好。能够认真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经常性地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带领广大师生,在促进和保证学校和本单位中心工作的开展中取得显著成绩。五是群众反映好。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突出,党组织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师生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
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其中教职工党员“五带头”要体现在: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拥护党的领导,政治觉悟高。刻苦钻研,严谨笃学,不断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带头争创佳绩。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和义务,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热爱学生,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中发挥模范作用,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有较强的宗旨意识,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主动帮助师生解决思想、学习、工作上的实际困难,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师生评价较好。四是带头遵纪守法。党性原则和组织观念强,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校规校纪,积极主动维护校园稳定。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做斗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
学生党员“五带头”要体现在: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向社会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努力成为学习榜样。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成才意识,发奋学习,刻苦钻研,善于创造,不断提高自身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争做成才表率,带动同学共同进步。三是带头服务群众。宗旨意识强,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帮助同学解决思想上和学习上的实际困难,及时反映同学正当利益诉求。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校规校纪,组织纪律观念强,积极主动维护校园稳定。五是带头弘扬正气。牢固树立祖国和人民利益至上的思想,自觉把自己的人生追求同祖国的前途命运联系起来。正义感强,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作斗争。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标准
争当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刻苦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政治信念坚定,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大局意识强,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带头落实学校党委的各项决议、决定。二是带头争创佳绩。从事党务工作三年以上,热爱党务工作,熟悉业务知识,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团结带领党员和师生创造性地完成承担的学校党的建设任务,工作成绩显著。三是带头服务群众。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具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关心、尊重师生,积极为师生解难题、办实事,自觉维护师生正当利益,对师生态度热情,服务主动周到,自觉接受师生监督,师生满意度高。四是带头遵纪守法。牢记党的宗旨,坚持党性原则,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公道正派,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做斗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受到广大党员和师生赞誉。
外国语学院党委
二〇一〇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