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及学习情况
党委宣传部:
外国语学院根据学校下发的《关于在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要求,专门开会研究如何贯彻落实,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宣传动员
12月5日通过学院网络在全院上下组织宣传动员,认真传达了《教育部关于在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吉林建筑大学关于在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使大家了解活动的重要意义,调动学习宪法的积极性,为下一步做好学习奠定了基础。
二、做好中心发言,正确引导大家学习宪法
12月8日学院党委书记孟继国同志为全院做中心发言,题目是《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升依法治学水平》,主要从四个方面讲到: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把宪法宣传教育作为依法治国的基础工作来抓;二是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切实增强宪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知行合一、勇于实践,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四是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加快推进宪法宣传教育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科学制定学习计划,使学习宪法和运用宪法制度化、长期化
我们努力做到四个明确:
明确加强领导,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由党委书记负责,具体组织计划的制定和落实,切实加大力度,切实负起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促落实,把宪法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明确把学习宪法和依法治学贯彻到学院各项工作始终,做到同其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
明确把宪法的学习列入学院党委理论中心组和全体师生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坚持好,使党员领导干部把学习宪法、忠于宪法、贯彻宪法当成一种政治责任、一种事业追求、一种精神境界,作为一种习惯来培养。
明确今后我们要把宪法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通过宪法的学习我们要坚持以宪法为最高法律规范,根据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新要求,进一步完善法制建设的工作思路和实施方案。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积极引导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坚持健全和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切实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
外国语学院党委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