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20-2021学年
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院、部: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的教学运行情况,加强我校日常的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工作,根据《吉林建筑大学教学检查工作办法》的规定,本学期定于11月9日至11月27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本次检查采取以各院(部)自查为主、教务处配合学校教学督导团专家督查为辅等方式。现将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 教学管理队伍检查,包括领导重视程度、教学管理队伍建设。
2. 教学规范管理检查,包括教学制度与文件建设、培养计划、课程大纲管理。
3. 教学运行管理检查,包括教学秩序、命题与阅卷、信息传达。
4. 教学质量管理检查,包括教学检查、实践教学质量检查、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检查、持续改进工作检查。
二、检查要求
1.各院(部)要高度重视此次教学中期检查工作,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形成以各院(部)主管教学院长(教学主任)为组长的教学检查组,对本单位教师的教学质量、学生的学习质量和教学管理质量进行动态管理,及时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整改与建设措施。
3.以各院(部)主管教学院长(教学主任)为组长的教学检查组成员应全程参加学校教学检查全过程,并听取校检查组最终检查反馈意见,以便完成学院整改。
三、日程安排
1.11月9日-11月15日 各院(部)开展自查,完成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
2.11月6日-11月27日 校督导团专家对各院(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进行督查
请各院(部)务必于11月27日下午15:00前,将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电子版发至179150119@qq.com,并将纸质文档(用A4纸,宋体,四号打印)报送教务处质量管理科存档。
吉林建筑大学教务处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