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
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为了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创建良好的课堂秩序,进一步巩固本科教学基础地位,强化教学运行管理,全面加强学风教风建设,努力提升人才培养工作水平,根据《关于开展省属本科高校新学期课堂教学管理和秩序专项检查的通知》(吉教高201751号)和《吉林建筑大学教学检查工作办法》的规定,学校定于开学初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8年3月5日—2018年3月9日
二、检查内容
1、学生返校和出勤情况
2、教师到位上课
3、教师的各项教学准备工作(包括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等是否齐备和一致)
4、教学条件、教学设备等的准备情况
5、教学过程与下达的教学任务、课表(课程、时间、教师、教室、班级)执行的一致性
三、检查方式与要求
1、各院部形成以主管教学副院长为组长的教学检查组,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本单位的教学检查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上报,同时做好纪录(填写《吉林建筑大学期初教学检查反馈表》)。
2、教务处组织校教学督导专家组于3月5日-3月9日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专项检查。
3、各院部在检查结束后形成书面总结,并于3月12日下午15:00前将自查报告电子版发至179150119@QQ.com,并将纸质文档(A4纸,宋体,四号字)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教务处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