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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21]

关于进行2016-2017学年

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院、部: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的教学运行情况,加强我校日常的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工作,根据《吉林建筑大学教学检查工作办法》的规定,本学期定于11月21日至12月9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本次检查采取以各院(部)自查为主、教务处配合学校教学督导专家抽查为辅等方式。现将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教学管理队伍检查,包括领导重视程度、教学管理队伍建设。

2.教学规范管理检查,包括教学制度与文件建设、培养计划管理。

3.教学运行管理检查,包括教学秩序、命题与阅卷、信息传达。

4.教学质量管理检查,包括教学检查、实践教学质量检查、学院教学督导检查。

二、检查要求

1.各院(部)要高度重视此次教学中期检查工作,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形成以各院(部)主管教学院长(教学主任)为组长的教学检查组,对本单位教师的教学质量、学生的学习质量和教学管理质量进行动态管理,及时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与建设措施。

三、日程安排

1.11月21日-11月30日 各院(部)开展自查,完成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

2.12月1日-12月9日学校教学督导专家对各院(部)进行随机抽查

请各院(部)务必于12月5日下午15:00前,将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电子版发至179150119@qq.com,并将纸质文档(用A4纸,宋体,四号打印)报送教务处质量科存档。

吉林建筑大学教务处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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